1)第四百一九章 占领马尼拉 西班牙反扑_大明次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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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凡是到海外发展的华人,哪一个不是在自己的家乡活不下去才会背井离乡,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,马尼拉这么多华人,其中原因就是因为元朝末年的时候民不聊生。

  如果不出去,就要死在元朝人的手中。

  你们是不知道元朝末年的统治多么的黑暗,那个时候,贵族就是一切,这些贵族拥有上万的奴仆,有人会问,他们为什么能拥有那么多奴仆呢?

  元朝末年的时候,旱、涝、兵变等导致的灾荒,百姓流离失所,不得已卖身为奴。每逢灾害,农民颗粒无收,土地的价格也贱得出奇。譬如一片地,平时可以卖10两,到了大灾荒时,只能卖1两。

  而中产之家则可借此发家,事实上历朝历代农村中忽然发达起来的地主,多半是趁此机会抄底的。等到丰年,返聘无地农民给自己种,坐收渔翁之利。

  所以说,平民很容易变成奴隶,二百年内一百五十年有严重灾荒的某朝,平民更容易破产。很多时候,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,大批大批的饥民把自己卖了。

  不卖身,可借债,但是荒年借债都是高利贷。高利贷滚上一年,借钱的田也没了,房也没了,儿女就得卖了还债,自己也去给人家当奴隶。

  这在古代,叫“逼良为贱”。

  你想,当奴的日子,会比当贫农的时候好过吗?

  卖身为奴,则相当于这辈子就得听候主人差遣,不敢有丝毫违拗。奴仆骂主,是要打板子的。奴仆殴打主人,是要丢命的。在外面和普通人比,身为奴仆者犯事,惩罚上总要重一等,对对方的惩罚却要减一等。

  这是法律规定,所以在民间,普通的奴仆,往往不被人们看成是一个“人”,而更像牲口。主人对奴仆好不好,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,很多主人喜欢凌**仆,即便主人不凌虐,主人的亲朋子女,也可能凌虐。

  这样的日子不离开,如何能生存下去,好在,到了明朝之后,朱元璋下令非功勋贵臣不得豢养奴仆,甚至一品不得超过二十人,二品不得超过十二人,三品不得超过八人。

  就是因为元朝卖身为奴的太多了,普通人家只要是没破产的,就可能拥有一个奴仆,而大臣家可能拥有成千上百的奴。明朝初期,庶民若是豢养奴仆,是要挨板子的,因为管得严,几乎无人敢犯禁。

  阿秀就是元朝的时候,逃离元朝的人,她跟着自己的爹爹来到了吕宋,在马尼拉生活,十五岁的时候,阿秀嫁给了阿楠,要知道阿楠是一个很勤奋的人,他经常在码头一工作就是七八个时辰,为得就是多挣一点钱,在马尼拉开一个小杂货店,让自己和阿秀在马尼拉有一个根。

  无根的日子就好像浮萍实在是太难熬了,经过了很多年的努力,阿楠挣够了开杂货店的钱,跟着和阿秀一起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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