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253章 好大的口气_疯了吧,你管这叫实习医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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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曾志琳脸色瞬间难看,她当然知道,劳动仲裁时间有多漫长,多数都会在仲裁前私下达成协议,当然前提是双方各自有让步。

  而现在不少公司,对于劳动仲裁已经免疫,就是跟你耗时间,反正真撑到仲裁,再赔钱就是。

  反正又没有多大的损失,而对于当事人来说,两年的时间可能要耗在上面,找工作都是很难。

  新工作单位如果知道,你在仲裁多半是不会录取,因为认定这样的人是刺头,不太可能听从安排,即便工作能力强也没用。

  其实仔细想想,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,但凡是正常流程员工去留,谁会愿意去仲裁?

  放在某些老板或者经理的眼里就是,让你走你就走,还想要赔偿,我给你开除,让你滚蛋,还需要什么,说句话不就行了?

  他们永远都不会想到,劳动者也付出了劳动,不是你拿钱养活了我们,而是我们给你干活,你给我开工资,说到底这也是交易。

  而交易的双方也是平等的,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,劳动者签的合同,不是卖身契。

  当然在劳动者去留的问题上,官方一定也是存在问题,而且越不发达的地区,出现的问题越多,因为某些在岗位上的人只想混日子,并不想解决问题。

  其实反而是时间长短上,有点矛盾,发达地区往往处理事情会更迅速,尽管他们手中类似的案件会更多,而不太发达地区,明明没有多少案子,却还是要拖延很久的时间。

  一旦拖延时间足够长,那劳动者方面的生计有问题,最终要不就是放弃或者选择和解。

  尽管官方层面上,似乎也没有刻意偏向于公司一方,但实际效果却是站在对立面上。

  劳动法是偏向于劳动者,因为本来就是为劳动者争取权益。

  为何不帮老板争取权益?

  因为他们压根不需要!

  在与劳动者的关系当中,他们绝大多数是处于绝对的优势,而他们所赚的钱也是劳动者的多少倍,从来不可能因为多赚钱就给你多发工资。

  从来不会有人说劳动法存在问题,即便有,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改变,本质的问题存在于某些执法者,他们压根就不是在做真事。

  但凡要是跟某些纪录片上的力度一样,国内劳动者与雇佣者的关系早就发生了变化!

  “我肯定会去仲裁!不管多久,我一定要跟你耗下去……”曾志琳忽然间开口,坚定道。

  她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事情,即便方式有问题,可以接受任何批评,但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开除她,那绝对不可以。

  “是吗?那你可要加油……公司的法务也不是吃素的。预祝你真的能成功!”刘经理话语当中带着讽刺,眼神中完全是看不起。

  嘴这么硬也不是第一个,但真正走起来,才会知道这条路有多么艰难,所付出的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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